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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流程

高雄市政府非都市土地申請開發許可案件申辦審查流程圖(30公頃以下),說明申請人檢具非都市土地開發計畫書向高雄市政府都發局申請開發許可之申辦流程。

非都市土地開發案件達應辦理使用分區變更規模(2公頃以上),申請人應擬具開發計畫送本府都發局申請開發許可,經本府各機關單位查核是否符合各管目的事業法令並提供初審意見後,提請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變更專責審議小組審議,經審查通過後,始得辦理使用分區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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